红盾查询

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
重庆互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重庆互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重庆互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代偿款107364.56元及违约金(以107364.56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时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7-31
发布日期 2020-0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