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一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泰安市一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泰安市一山路桥有限公司 泰安市玉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止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南迎村的泰土国用(2008)第D-151号土地上的南邻南迎村生产路的二层楼房执行。 二、驳回泰安市宝丰农药厂其它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