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天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烟台中鑫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烟台中鑫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其账户内的存款98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登记在担保人***名下、坐落于、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房屋所有权证:烟房房权证芝字第**查。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四川天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7-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