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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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济南天保益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益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济南天保益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物业费201.6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济南天保益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