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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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济南远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乐陵市三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81执1690号 申请执行人:乐陵市三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圆圆,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远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乐陵市三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远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乐陵市人民法院(2020)鲁1481民初4018号民事调解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375075元。执行费5526元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认可执行完毕。故乐陵市人民法院(2020)鲁1481民初401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2月11日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