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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市梅县区华兴水泥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民兴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管理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兴宁市人民法院(2020)粤1481行初46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兴宁市人民法院重审。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合计100元,由重审决定。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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