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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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联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州联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1115元,或者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