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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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圣齐医疗器械店 焦作市奔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337471.42元(已扣除交强险1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原告庭前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40元,由被告***承担3142元,由原告***承担1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