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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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账号为6228××××8014的存款7079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