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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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玖九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宗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 法院 | 文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陈×位于文水县城内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晋(2019)文水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的房产,申请人山西宗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变价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4737750元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26661元,由被申请人陈×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