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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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 鹤岗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划案外人鹤岗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内存款元。(扣划至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账号:62284022262********)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8-19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