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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原告***办理电力服务开户手续;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2元,减半收取18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