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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宁新鼎明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紫晶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厦传媒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乐道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霍城完美时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时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君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完美时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6846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8800元予以退回,完美时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紫晶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宁新鼎明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厦传媒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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