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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20)鄂0191执136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许俊应当继续履行(2019)鄂0191民初43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持本裁定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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