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房屋征收工程处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8)闽0102行初171号行政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8)闽0102行初171号行政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人民币3500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