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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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都江堰市中山××路××层××社区××号××栋××单元××层××号房屋【川(2018)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30071号,建筑面积132.18㎡】。 上述财产保全限额为723260元。查封期限为三年。在查封期间,不得为转让、赠予、抵押等权利处分行为。 案件申请费元,申请人***已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