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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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重庆耐德索罗福深冷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存款1082050元或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现暂由申请人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