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汇通胶带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山东汇通胶带有限公司自1993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确认***对山东汇通胶带有限公司享有经济补偿金38750元的职工债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