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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双峰县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峰县宜居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维持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湘1321民初3482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4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37576元,合计56576元,由双峰县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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