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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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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安龙营业部在贵州银行09×××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450939.5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8-24
发布日期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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