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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仁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兰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仁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6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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