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
五莲县人民医院
日照大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五莲县鑫丰运输车队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内赔偿原告***损失44623.4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18元,减半收取1109元,保全费620元,评估费3000元,邮寄费246元,合计4975元,由原告***负担2679元,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负担22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1-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