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汉中锐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702执保209号 申请执行人汉中锐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汉中市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2020)陕0702民初24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于2020年7月10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本院同日立案转执行局办理。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执行局于2020年7月13日依法解除冻结被执行人汉中市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汉中分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X8918)账户的存款508131.48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702执保209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0年7月14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