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公估费共计8375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