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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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四川神龙粮油有限公司 四川贵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台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三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台县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5801元,减半收取计47901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合计52901元,由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台县支行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