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 周口市中心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大××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分红型)合同终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