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91民初4965号 原告:北京正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慕朝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盛。 原告北京正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4日立案。原告北京正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正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高娜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