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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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沙市羽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欧正红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路××号××栋××房屋(权证号码:2×**); 二、第一项执行后,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市羽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11662.995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