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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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昇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北支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福建海昇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