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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2020)豫1003民初728号民事判决;

二、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三、驳回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共计300元,由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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