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绿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2054号 蒋达坤: 关于蒋达坤与江苏绿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付元灯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4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50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绿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10×××53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元,冻结截止2021年12月4日,冻结了被保全人付元灯名下中国建设银行62×××05账户,实际冻结金额52.41元,冻结截止2021年12月4日,冻结了被保全人付元灯名下中国银行55×××98CNY0账户,实际冻结金额56.15元,冻结截止2021年12月4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