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南京金典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山西省繁峙县快易通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繁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损车损152236元,公估费2500元,施救费6500元,共计161236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2.5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06
发布日期 2020-0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