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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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医院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元,减半收取78元,由原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