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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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洛阳兴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1345号 刘海林、麻占国、洛阳兴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刘海林与麻占国、洛阳兴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7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725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刘海林。至此,刘海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327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