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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诏安县闽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漳州市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漳州市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与诏安县闽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停止对位于诏安县怀恩公园西北侧的原诏安宾馆内11442.06平方米建筑物【证号(2003)第19号】中的“丹阳花园”B栋B段商品房一层(现为北关街小宅98号)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以上建筑物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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