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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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诏安县闽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漳州市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漳州市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与诏安县闽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停止对位于诏安县怀恩公园西北侧的原诏安宾馆内11442.06平方米建筑物【证号(2003)第19号】中的“丹阳花园”B栋B段商品房一层(现为北关街小宅98号)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以上建筑物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