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友谊灯饰批发市场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18)辽0211民初873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大连友谊灯饰批发市场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26元和1051元分别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