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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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古镇支行 中山市胜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中山市胜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北路117号胜球阳光花园9号楼1梯802房的所有权人; 二、本院(2018)粤2071执1169号案不得执行上述房地产,并解除对上述房地产的查封。 案件受理费7336元(原告已预交),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