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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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贵州产投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黔01执965号一案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贵州产投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将被持续控制银行资金等直至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