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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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凯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顺龙无纺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顺龙无纺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17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杭州顺龙无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