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嘉润矿业有限公司 青海天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嘉源精选煤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青海嘉源精选煤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的位××县评估价为64324500元的土地、工业用房、选煤设备及构筑物抵偿执行款40495731.19元(其中本金29519811.71元;违约金2951981元;担保费5000000元;律师费180000元;案件受理费121304.48元;执行费105173元;评估费235907.7元;加倍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617461元):评估价超出执行款23828768.81元被执行人青海嘉源精选煤业有限公司予以放弃。以上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时起转移。 二、申请人青海天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