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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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吉盛达工贸有限公司 铜陵金斗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铜陵吉盛达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铜陵金斗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口头承揽合同。 二、驳回原告铜陵吉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48元,减半收取计74元,由原告铜陵吉盛达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