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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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尼特服饰有限公司 济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济宁分行账号为16×××24内的存款1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2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