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汶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221执116号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苏国洪、坤锐昌: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与苏国洪、坤锐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1306.99元及逾期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的规定,本案可以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后,如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本院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