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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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君为天作影业有限公司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君竹(上海)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4元,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