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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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云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万邦汇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5民初67637号 原告:北京云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飞,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媛媛,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北京万邦汇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怀庆,北京天冲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云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万邦汇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并于2019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北京云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北京云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方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茹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