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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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联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帝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新疆联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2019)新4004民初24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重审。 新疆联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联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124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