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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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吉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信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市合川区吉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4242元,由原告重庆市合川区吉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3058元,由被告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递交上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