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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慈溪市分公司
浙江素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05执恢6号

浙江洪海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慈溪市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洪海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慈溪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08)甬北民二初字第501号民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洪海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1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慈溪市分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05执恢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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