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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连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杭州迦南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华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归还原告***工程意向金10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80元,减半收取7440元,由被告***负担6643元,原告***负担7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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