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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滨海北辰镒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85618200元,期限为1年,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

需要续行冻结财产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18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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